2023/7/19
某部拟对宿舍楼纱窗制作项目进行采购,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、促进公平公正、确保采购质量、提高采购效益,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,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,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、合理性、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。
一、项目名称:某部纱窗采购项目
二、项目编号:2023-JWAHMA-W4002
三、公示时间: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3日
四、项目概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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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采购项目名称 |
需求概况 |
初步技术 参 数 |
预算金额 (万元) |
预计采购时间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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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纱窗采购项目 |
某部营房320扇窗户现需安装纱窗 |
金刚纱窗、片纱,铝材6cm宽 |
4.8 |
2023年7月 |
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 |
五、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: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国有企业;事业单位;军队单位;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。
3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,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(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)之间存在近亲属、相互占股等关联的,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。近亲属指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。
4.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、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,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。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6.本项目特定资质:无。
六、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,可以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向某部提出意见建议,供应商如无异议,某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。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,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。
注:
1.反馈方式:将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)、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、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、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,采用A4纸幅面,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,发送至电子邮箱754088291@qq.com同时抄送至10849222@qq.com。
2.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、理由充分、实事求是,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。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,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,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。
3.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,将作为某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,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,某部也不作书面回复。
4.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,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
七、发布平台
《某部内网》、《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》
八、联系方式
高先生:0555-2623535 邮箱:754088291@qq.com(需方)
陶工:0555-2376008 邮箱:530855206@qq.com(代理方)
九、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
项目监督人:丁先生
办公电话: 0555-26235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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